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
申请执行人:XX有限公司,住所北京市XX区XX路XX号
法定代表人: XXX,执行董事。 电话:XXXXXXXXXXX
被申请人:XXX,男,XX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住河南省XX县城关镇XX路XX号。电话:XXXXXXX
被执行人:北京XX有限公司,北京市XX区XX路XX号院
法定代表人:XXX,执行董事。电话:XXX
请求事项:追加被申请人XXX为(2022)京XXXX执XXX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,要求XXX在被执行人未能清偿的XXX万元本息范围内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事实和理由: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XX纠纷一案,2021京XX民终XX号(一审案号为(2020)京XX民初XX号)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。被执行人北京XX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,现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、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条规定,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,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,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,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、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,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被申请人XX作为案发时被执行人的唯一股东,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,应当对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故此,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追加XX为本案被执行人,恳请法院依法审查并准许!
申请执行人:
2022年 月 日
附:1.主体身份材料和委托手续(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或法人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)
2.工商档案信息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等证据(按照当事人人数一式X份)
3.送达地址确认书(有电子送达的填写邮箱);
4. 执行依据复印件(一二审判决书、调解书等,涉及公证债权纠纷的,提交公证书、执行证书)。
5.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。